法律问答

我欠别人一万块钱,被起诉了。没钱怎么办?

2024-01-07 11: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法院的具体程序:写好起诉书;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则开庭审理;由当事人参与庭审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来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有两种解决方式:1、债务人欠钱,被债权人起诉,一般立案后,法院会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有钱还,进行庭前调解即可。如果错过了庭前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依然还可以调解,签调解协议;2、债务人也可以直接选择和债权人进行沟通,让对方撤诉来庭外和解。如果协商失败,原告起诉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在法院判决。若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因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一、欠钱被起诉了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1、欠钱被起诉了没有钱还处理方式如下:(1)可以申请调解,尽量减少还款的数额;(2)与对方协商,分期还债;(3)如果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执行你名下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被起诉后怎么办被起诉后处理方式如下: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