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联系我的孩子呢?

2024-01-07 12: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怎么办1、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的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先协商解决;(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可以根据协商和法院诉讼争取。离婚争取抚养权没有时间的限制,离婚抚养权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