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1000块钱不还可以够报警吗

债务追讨
2024-01-07 1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也没有多大作用,而且警察不会立案,一般不会受理。这属于民事纠纷,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以及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 欠1000块钱报警没有用,1000元欠款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不会立案。建议去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单纯的借款行为,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最多会进行一个双方的协调,建议与借款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恶意不履行的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债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是不可以报警的,应该通过民事方式解决,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提起诉讼等方式追讨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