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小孩子的在读证明怎么写有效?

2019-06-27 15: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责任书,划分责任,对于赔偿问题,可以自己找对方和解,也可以找交警在交警队主持下和解,对方不和解就只能起诉了,但要有事故证明的材料,如责任认定书。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
  • 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关于同居关系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处理,《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提出诉请,同居关系本身法律不予以干涉,所以不作为诉请。具体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作法律论断。
  • 小孩,抚养如果孩子因车祸死亡,死亡赔偿金按法定继承原则处理,那么,女方虽然不是抚养人,但依然是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当然对死亡赔偿金是否是遗产理论界有争议);
    2、如果孩子只是受伤,其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款项归属孩子一人,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在孩子未成年即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前,赔偿金由直接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保管,并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进行支出。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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