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谁负责修理,水管在公摊面积走廊漏水

2024-01-07 13: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自然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人为损坏,应由侵权人负责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自然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人为损坏,应由侵权人负责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保修期内建设方负责(装修时没改变管道情况下),否则根据相邻关系的规定,管道所在户的户主应当承担漏水责任,尽到相邻权的相对义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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