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被骗的证据吗?

2024-01-07 13: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2、提供的电话录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如果其内容不侵害他人隐私,并且是合法手段取得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这更是明确了视听资料在民事案件中运用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使用的原始载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