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少了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1-07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少了,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认为赔偿过少的,那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时需准备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工伤赔偿少了,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认为赔偿过少的,那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时需准备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工伤赔偿少了应该:工伤赔偿较少,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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