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钱给我,用的是另一个人的银行卡,现在不还,我可以起诉银行卡的人吗?

2024-01-07 13:52: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钱的人用别人的银行卡,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将借款人与银行卡持有人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起诉,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钱人用别人银行卡,起诉时被告的确定:将借款人与银行卡持有人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起诉。因为基于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即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发生的诉讼,且一方关系中有两人以上的,为必要共同诉讼,起诉时,要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