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签名在电子合同中没有,但是甲方打印了我的名字。有效吗?

2024-01-07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效。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签名和按手印有相同法律效力,只要是本人的行为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名: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手写签名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可以通过手写追溯到签名人的身份,能够通过鉴定来判断文件是谁签的字!打印或者说电脑输入的签名字体,是没有这个功能的。如果这份合同是纸质合同,并且没有其他盖章之类的处理,那么合同效力有限,甚至可以说是无效。如果是电子合同,那电脑字体的签名,可能是CA数字证书签名,加上你采用了原笔迹的手写签名,合同如果加密存储,能够证明合同内容不会被修改,签名不会被修改,签名是只有签字双方独有控制,那这份合同还是有效的。
  • 法律分析:《电子签名法》对有效电子合同作出了要求。并不是所有电子合同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一般系统生成或电子邮件签署的电子合同证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及未被篡改,举证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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