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死者家属写了谅解书!伤者一定要写谅解书吗?

2024-01-07 15: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撞死人并不一定非要取得谅解书不可。但是开车撞死人既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审理,又涉及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刑事部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是很重要的。被害人或其家属是不出具谅解书,应由其自行决定,应由其自愿出具,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出具谅解书。但在实践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为了争取法院从轻处罚,往往是通过协商进行赔偿,进而要求被害人或家属出具谅解书,而如果不肯出具谅解书的,就有可能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所以,作为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死者家属,如果想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的,就应该考虑出具谅解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拒绝出具谅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答:谅解书是基于犯罪分子积极进行赔偿、有悔罪表现的基础之上,由受害者或其家属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作出的一种谅解的书面文书。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写明事故的发生情况及事后处理、愿意承担义务的过程。要想取得谅解,肇事者应尽最大的民事赔偿,表示痛心不已,如此一来相信死者家属能对肇事者的行为表示谅解,不予追究,希望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谅解书一般是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死者家属或者伤者本人原谅肇事者,希望法院从轻判决。如果没有谅解书,法院一般都会判处实刑,而有谅解书,在没有其它恶劣情节的情况下,很大可能法院会判处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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