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罚款了我的领导也罚款,但是领导的罚款也让我拿,这个事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4-01-07 15: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领导罚款是否合法
    1、领导罚款是不合法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领导不得随意罚款和扣钱。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领导随意罚款员工该怎么办
    1、可以先和领导协商,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是劳动争议,就可以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是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进行的。

  • 一、公司领导私自罚款是违法的吗
    1、公司领导私自罚款是违法的。部门领导私自罚钱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政府部门举报要求对该领导的行为予以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退回。企业现在没有任何权力、也不能对职工罚款,会受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处分或罚款。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什么部门可以罚款
    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这里的市,指县级市而不是直辖市、地级市。在火车、轮船、林区、飞机上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铁路公安局公安分局公安段、铁路工程局和勘测设计院公安处、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局公安处,民航公安处、公安分处、县一级的林业公安局、公安处等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裁决。
    以上公安机关裁决超过5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
    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
    3、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 员工被罚款是不合法的。因为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但公司经常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扣发奖金和工资,这一块法律并没有禁止。单位不能仅为了处罚职工就订立规章制度,而应当依据劳动法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罚款的主体是什么主体
    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
    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