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甲乙双方自行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01-07 15: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拥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财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虽然受赠人同意将房产赠与对方,但房屋作为房地产,只有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转移。因此,赠与可以在房地产变更登记前撤销,受赠人不能请求法院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符合合同成立要件的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此外赠与行为是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的行为,只要属于赠与人自己的合法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以房屋赠与协议也属于合同,只要符合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同时,基于不动产赠与的特殊性,未办理房屋过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不生效,根据民通意见第128条的规定,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可以看出,对于房屋赠与来说,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生效是房屋赠与的一般情形;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使用的,赠与合同也是生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