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6000三年了不还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1-07 15: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欠债纠纷的处理方式应当如下:
    1、首先要有欠条、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并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2、再以债权人的身份写一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3、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债不还采取解决的途径有:
    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调解失败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起仲裁;
    4、仲裁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没有欠条,可以有其他的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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