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有外包装有生产日期,内袋没有生产日期是否合法?

2024-01-07 15: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生产日期不合法。商家更不可以随便更改日期。如果你的权益被侵犯,你可以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举报,向当地315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法律分析:外包装和内包装必须要有生产日期,没有就是不合格。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如果外盒内盒上已经有生产日期的,内袋可以不打;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必须要打。1、内袋可以作为单独销售单元时,就是比如在超市卖的时候除去了外面盒子,以一袋的方式销售;2、各内袋产品生产日期不相同时,必须分别标注生产日期。严格意义上食品包装袋必须要有清晰的生产日期标注,但是也可以进行批量打吗,但这也是以单位箱为基本的,并且小包装上要求有指示,即“生产日期见“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