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离婚,老公不给我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4-01-07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老公不给生活费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相互沟通交流,询问丈夫不给生活费的缘由。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表达清楚,让对方正视自己对家庭的重要性,并且尊重自己;
    2、妻子可以通过妇联跟老公协调解决,在妇联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妻子可以和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另一方承担对自己的扶养义务。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选择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另一方承担对自己的扶养义务。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选择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