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被公司辞退后要求的经济补偿是按合同签署的基本工资赔付还是之前收入的平均工资。在公司工作5个月,被要求走人,合同签署的基本工资是3000一月,平均工资下来是6千多一个月

无故辞退
2024-01-07 15: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金按近期12月的实际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的月工资基准。在我国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按照这类劳动者的前12个月工资进行计算。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被辞退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补偿这类劳动人员的劳动损失,根据这类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辞退员工离职补偿金的平均工资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和奖金。
    解释原因: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1、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会赔偿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