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麻烦您咨询一下,我信用卡透支快一年了,种种原因没能还上,现在来信息,通知我,向公安机关立案了,立案后多久抓人啊,我下月开支了才能还上,可打电话一要解释下月开支还,那边就挂电话了

银行
2019-06-27 17:00: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信用卡透支时限和计算: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以刷卡消费50000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0000元,尚余10000元未按时还。
    如果持有的是建行或者招行的卡,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 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如果持的是工行的信用卡,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
    如果未按时还款不是因为没有还款能力,而是因为记错而导致很小数目的误差,则差别更大。
    如果消费者在全额透支又无法按时还款后,就会产生透支利息等费用,导致欠款金额超过限额,由于超限是由于信用卡本身的费用产生的,对于这种情况,有的银行不收取额外的费用,例如现在建行和招行信用卡中心都表示,没有超限费的规定。
    但是工行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则表示,如果出现欠款金额超过信用卡额度,则要对超出额度部分收取5%的超限费,不过工行表示,在一个超限周期里,只收取一次,而中信银行则表示,超限费每月复利计算。
    持卡人使用单位卡进行透支的,由其单位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持卡人使用个人卡附属卡发生透支的,由其主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主卡持卡人丧失偿还能力的,由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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