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资讯问题,是这样的,我与前妻协议离婚,房子卖掉后,共180万,贷款10万,剩余还债50多万,债务是我生病及孩子上学培训及上大学开支,以及部分贷款,剩余120万,给她70万,我将近50万,是经过村委主任及小区两位大姐见证,之后她家人把她接回娘家,这是去年8/20处理完毕,今年6月她打电话说想见孩子,我说放假后去她那里,但她执意要来,来之后,她表现非常热情,并说钱在我手会花掉,就说给她保管,给她12万,但给她后隔半月,她说这钱是她的,原因是房子卖掉170/2=85万,少给15万,之前来说要复婚,但现在不说复婚了,竟然不理不睬,还骂我,闹的很厉害,现在我能把钱要回来吗?她属于诈骗吗?

婚姻债务
2024-01-07 16:32: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债务如何偿还:
    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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