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班六块钱一个小时合理吗?

讨薪
2024-01-07 16: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设劳动者每天工作六小时,那么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四十小时,则不发生加班费用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八小时,那么每周多出的八小时就应当作为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如果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是要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因此超过八个小时是否是加班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并未与员工协商,员工有权利拒绝〔法定允许的条件除外〕,以此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请仲裁程序处理。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情形外,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