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第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对于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3)赔偿损失。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支付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5)
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