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才碰到一个套路贷,现在呢忽然有一个陌生的银行账户给我打了1000块钱,5天之后,大约要还1900多,像这种该如何处理?

网络诈骗
2024-01-07 18:4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建议想办法联系到平台客服把强制下款的钱原路退回去,然后去报警做个记录,并通知亲朋好友说自己被套路贷套路了被强制下款了,已经报警处理并把钱原路退回了,如后期有人爆通讯录就是恶意催收不要理会。联系到套路贷或者等着套路贷联系自己,然后告知钱已经退回并报警处理,已经通知亲朋好友,不怕被爆通讯录。
    总结,大家都知道套路贷就是会用爆通讯录威胁还款,上面那样做的好处就是首先钱退回去了套路贷没损失,其次告知亲朋好友说自己被套路了这样就不怕被爆了,而且已经报警,并把这情况告诉套路贷,这样套路贷发现自己的钱没有损失,爆通讯录也行不通,基本就是稍微威胁两下就不了了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遭遇套路贷,当事人可以收集、保留证据,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査、起诉、审判。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査、起诉、审判。

  • 当事人怀疑自己遭受套路贷的,是可以报警的,但要公安机关立案,就需要提供与套路贷有关的证据,如合同书、还款转账记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