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自己门前,砌影北墙,邻居不让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1-07 19: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您的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您可以找村委会为您调解。如果建房阻挡了人家的例如风水 采光 或者出行不便什么的,建议您选择合适的对策避免对邻居造成不便,如果邻居只是恶意的阻拦,你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邻居侵占外墙做内墙是属于相邻权利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消除影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