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脚趾骨折,是几级伤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7 2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脚趾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脚趾骨折痊愈无后遗症者,为十级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脚趾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脚趾骨折痊愈无后遗症者,为十级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分析:脚趾骨折伤残评定主要是与脚趾骨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伴有其他部位损伤来决定的。正常情况下,脚趾骨折,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主要是依据工伤和职业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来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