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还没办离婚证,别人买房赠送给我的房子和他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是没出一分钱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7 2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但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共同所有的,他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的除外)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能因房屋更名到一方名下而取得该房屋百分之百的产权。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属于彩礼或者婚前赠与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还得看有没有夫妻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婚姻法解释区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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