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一直用各种谎言拖欠三年多工钱。 我们应怎么要回工资呢

2019-06-27 18:1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1、还是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你应当向区县级的投诉,别去镇里;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收入可以提供你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单证据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误工时间参照医嘱。如有医嘱,可以获得误工赔偿。当事人可以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可以证明你有正当收入,误工收入可按照当地城镇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则要按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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