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从事新农村建设的工程队在我家门口建设,破坏了我家门口的道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弥补了,高低不平。怎么处理?

2024-01-08 05: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投诉,并向施工方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投诉,并向施工方要求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建议及时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