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QQ,如果信息被泄露了怎么办?

2024-01-08 07:1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1、首先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删除要求;2、向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机关报案或投诉;3、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人的,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民法典》关于人个人信息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处理方法如下:1、第一时间换账号;2、及时更改重要的密码;3、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4、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会收到各种邮件和电话,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5、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情节严重”的标准为只要是有人私自获取、出售或者提供有关公民个人的一些有关行踪或者个人其他身份信息的事情超过五千次,并且通过这些非法的来的钱财超过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这个标准;2、“情节特别严重”,这是在上一阶段更加严重的标准,主要是通过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通过一些出售或者有不良目的的利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一些通信信息,健康问题和其他等换取钱财超过五万次,或者违法所得钱财达到五万元,就已经达到了特别严重的标准;3、要是再上述第二条的行为标准上给其他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又或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就要在“情节特别严重”的基础上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 个人信息的处理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具体而言:1、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但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自然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是公安机关为了通缉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情形,那么可以不经过同意就公布个人信息。2、必须公开信息处理的规则。如互联网公司为精准推送采用大数据算法技术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应当公开。3、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如果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建议报警,要求侵权人承担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