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转错账,对方不肯还

债务追讨
2024-01-08 07: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转错钱对方不还怎么办
    1、转错钱对方不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转错钱的,属于不当得利,有权要求对方进行退还,对方拒绝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还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转错钱多少可以立案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无论转错多少钱,都可以立案。
    人民法院在立案时,不会看民事案件涉及的标的额,只会看案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日内进行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立案之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出具裁定书,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原告不予立案的原因,原告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转错钱对方不还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不慎出现汇错款项等情况时,应主动与对方沟通;
    2、在确实协商不通的情况下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对方拒绝返还,则涉嫌“不当得利”。在诉讼期内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转错账对方不退属于违法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双方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对方。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所述: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根据相关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