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损坏我自行车,该怎么处理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08 07: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依据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为人若有骑自行车撞伤他人的行为,则其对受害人作出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故意损坏他人车牌的处罚:
    1、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车牌的,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