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快餐店有个顾客说吃出来东西了,说把嘴刮坏了,订单30块钱,要求我们赔偿1000员,平台介入,让我们赔偿300员,请问这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08 0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和解的方式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或者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的方式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当然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食品吃出异物商家拒绝赔付的维权方式为: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