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10年,公司没有给我社会保障,可以要求补充吗?

2024-01-08 09: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缴纳当事人的五险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只交五险不交一金行吗只交五险不交一金是可以的。我国的五险是属于强制性必须要交的,但是住房公积金并没有强制,所以,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并不违法。我们国家有明文规定,单位一旦和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就必须要为员工购买五险,要是任何一家用人单位或者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五险,那么员工是可以利用法律诉讼来取得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这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也是一个单位和公司的义务。
  •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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