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公司员工宿舍入职时,要求300押金辞职。押金条房卡还给房管。押金说14天就交,20多天不交怎么办?

2024-01-08 10:0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押金的,劳动者可以保留押金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突然辞职押金可以拿到。突然辞职押金能拿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系违法行为,应当全额返还给劳动者;但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又不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要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关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突然辞职拿押金的流程是什么突然辞职拿押金的流程如下:1、从原单位辞职后,若60天内单位未就此事提出主张,即可认定为默认或接受辞职,那么,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将社会保险金等进行转移,否则,可就此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原单位立即将社会保险金等予以转移,以维护合法权益。任何部分不会有任何损失;2、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其中断期间不记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利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蓄存额累计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突然辞职押金可以拿到。突然辞职押金能拿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系违法行为,应当全额返还给劳动者;但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又不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要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关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突然辞职拿押金的流程是什么突然辞职拿押金的流程如下:1、从原单位辞职后,若60天内单位未就此事提出主张,即可认定为默认或接受辞职,那么,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将社会保险金等进行转移,否则,可就此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原单位立即将社会保险金等予以转移,以维护合法权益。任何部分不会有任何损失;2、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其中断期间不记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利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蓄存额累计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