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辞职报告,不到一个月就能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吗?

2024-01-08 10:2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交辞职报告后还有一个月的交接期,不能立即就不去上班,你需要与公司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司的业务工作交接,如果因为你不进行交接工作,从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很可能就此要求你进行经济赔偿,提交辞职报告后,还需要在公司人事那里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等等,这些对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提交了辞职报告就不去上班,是属于旷工,这样是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还会导致拿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当然如果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同意我们立即走人,那就另当别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是的,作为公司的员工,如果你想辞职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这样公司在一个月内也能聘请新的员工顶替你的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同一公司工作十年以上是比较少见的,有些劳动者可能工作3年后,就会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劳动者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遇到经济裁员时,优先留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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