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房子倒了,有房产证动迁应该怎么补偿

2019-06-27 19:4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 《办法》规定的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 买卖动迁房后,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相关的当事人还有拆迁的开发商首先应该要核对材料数据,只有在确认无误之后,才可以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还有相关的合同、动迁房的总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这些只有等到房管相关部门同意以后,才可以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
    第一步就是要查看委托协议的内容,动迁房的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该要明确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好相关的房产证,同时,开发商或者是代理公司应该要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相关的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的凭证。
    第二步就是缴纳房产证的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还有相关的印花税给开发商。办理好相关的收房入住手续以后,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业主缴纳相关的费用。但是,在交钱之前,还应该要了解一些税费的收缴标准,这样子就可以核实开发商计算是不是正确的。
    交钱之后,相关的人员还应该要保留好相关的收款凭证,这样就可以按照相关的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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