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5月4号入职,然后劳务合同上说25号开工资,所以6月25号应该开五月份的工资,但是依旧没开,然后根据之前离职员工的话,离职的话工资就说不定什么时候开了,这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08 11: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 可以进行投诉和仲裁
  •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离职工资发放的时间,但在实务中,职工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也就是说,在职的时候什么时候发工资,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如果用人单位在应当发放工资之后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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