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想用我的名字注册公司,对我有什么危险?

2024-01-08 12: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他人名字注册公司产生的主要影响,一、影响他人:如果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欠款之类的,追究的是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涉及到刑事的法代要受刑事责任,投资人追究的主要是民事责任。二、对自己的影响,登记都是别人的名字,那公司肯定也是别人的,如果公司盈利,他人要求分红,那你必须要把红利分给他,就算他从来没在这公司任职,但你登记的就是人家的,挣的钱按法规来说当然也是人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法律分析:用他人名字注册公司产生的主要影响,一、影响他人:如果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欠款之类的,追究的是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涉及到刑事的法代要受刑事责任,投资人追究的主要是民事责任。二、对自己的影响,登记都是别人的名字,那公司肯定也是别人的,如果公司盈利,他人要求分红,那你必须要把红利分给他,就算他从来没在这公司任职,但你登记的就是人家的,挣的钱按法规来说当然也是人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自己名字被注册公司属于姓名权侵权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更换名称。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还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确认无效。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被人用个人的姓名去注册公司,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个人姓名被用去注册公司,该公司可能会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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