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刑警带走多长时间能回来呀

刑事拘留
2024-01-08 12: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羁押期限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侦査、起诉、审判法定的羁押时间。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的羁押期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上诉或者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逮捕最长羁押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法律分析: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如果是单单的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是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