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兼职单位,签订一天13个半小时的工作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8 1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属于双方自愿,但是最好能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兼职一般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兼职一般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