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能减几年才能出来,刑期一半可以办理假释吗?

刑事辩护
2019-06-27 21:0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
    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第十四条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根据上述规定,满足假释条件的由监狱管理部门向法院申报,再由法院依据材料作出是否假释的裁定。
  •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累犯不适用假释。
    对于有期徒刑,要求服刑满1/2。自己对照看一下嘛,个人认为,在服刑期间(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虽不属累犯,但对于办理假释是相当不利的,再加上现在的法院,对办理假释很慎重,他可不想你哪天出去又搞个事情出来,把自己给笼起。

    程序:由所在监狱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中级以上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
  •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假释考验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的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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