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周末加班,机器挤伤右手拇指,开放性伤口,甲床破裂,末端骨拿掉一点,指尖截掉一块,可以报工伤?能评上残?能评几级伤残?

2019-06-27 22:0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流程: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 二、造成残疾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标准
    1、包含
    (一)中的所有项目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基金支付)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标准:以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一级为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条件:需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伤残鉴定。
    3、伤残津贴
    1-4级由基金支付
    标准: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条件: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
    5-6级由单位支付
    标准: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条件:
    (1)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5-6级的工伤职工
    (2)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或者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生活护理费(基金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全部护理的50%,大部分护理的40%,部分护理的30%。
    条件: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需要护理的。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
    条件:伤残5-10级,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6、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企业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条件:伤残5-10级自谋职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伤残等级赔偿,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确定伤残鉴定赔偿的。伤残赔偿除了医疗费用,误工工资和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还可以获得的伤残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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