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朋友一起去江边游泳朋友溺亡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8 15: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溺水死亡是否要承担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1、同行如果由于其对游泳经过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怎样避免危险的发生警示不够、预见不够,与朋友溺水身亡之间存在肯定的因果关系,应承受肯定的赔偿职责;
    2、如果其中溺死的人并不会游泳,而其他的人会游泳,则能够视作其他人有肯定的过失,而过失与损害结果又有肯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其他人应当承受相应的民事职责。
    如果不存在犯错,也能够引用平等原则。详细的法律限定,能够引用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法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招致他人遭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受相应赔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 一、一起去游泳有人淹死其他人有责任吗
    1、一起去游泳有人淹死其他人有无责任要分情况:
    (1)其中一个人淹死的,其它人对淹死的情形存在过错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
    (2)但如果其它人对淹死的情形不存在过错的,不需要对淹死的情形,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一起喝酒有人死亡其他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法院会要求各方的过错程度要求各方赔偿死者的损失。在溺水过程中,应该及时向身边的人发出呼救,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在没有成年人的陪同下,明知是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依然相约结伴去游泳,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均具有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