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护士小王在某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工作。一天晚上小王在婴儿观察室值夜班,她给一名刚出生3天的男婴喂奶后,男婴仍啼哭不止,这时其他孩子也哭起来,于是她将男婴翻过身以俯卧姿势放置床上,男婴停止啼哭。小王离开男婴去抱哄其他孩子,几分钟后,其他孩子安静下来,此时约为凌晨2:30。此后小王就去忙其他工作,直到3:15她猛然想起将男婴翻身俯卧一事。便急忙回床前查看,见男婴已面色青紫,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请思考: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小王在此次案件当中是否应该负责任?如果需要负责任,那么她该负的责任有哪些?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08 16:4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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