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满十八岁,母亲在争吵中打我,导致我胳膊上有八块青紫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8 1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 把人打轻微伤了要怎么判,以下由我来为大家做简要的解答。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由于年轻气躁,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容易造成一定的打架行为。那么对于打架肯定有人受伤,该如何处理呢,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如果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鉴定仅是轻微伤,轻微伤并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治安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打人的判决如下: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