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收了学生手机放假不归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08 19: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并拒绝归还学生能起诉老师。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拒不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学生作为手机的权利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学校老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没收私人财产。学生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但是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不违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
    1、如果是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对于自己手机的所有权;
    2、如果是老师暂时没收然后放假归还,不违法,这是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