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贷款,可是我征信不好,怎么可以贷款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08 1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按揭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个体户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不同的贷款办理条件和方式都不同,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贷款办理。
  • 进行贷款申请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备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有:
    1、申请需要符合程序要求;
    2、遵守办理规则;
    3、审查贷款资信;
    4、需进行信用评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个人申请贷款的方式是,需要向合法成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材料,之后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由银行审核和发放贷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