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摄影拍照不给底片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08 19:5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客人到影楼拍照的底照归客人,所有影楼拍照不给底片违法。不论是婚纱照,还是写真照的原始底片,影楼都应该无条件地交付给消费者。影楼拍照不给底片违反了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即使有消费者签字同意也不能改变其本质,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对于底片,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移交给顾客,且不应额外收取底片费。照片底片著作权的归属。人像摄影与其他摄影作品一样,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应属有著作权的作品。
    摄影厅为顾客拍摄照片,实际上是受顾客委托而创作摄影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法律分析:影楼拍照不给底片属于“霸王条款”,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能更改本质。
    对于底片,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移交给顾客,且不应额外收取底片费。
    照片底片是著作权的归属。人像摄影与其他摄影作品一样,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应属有著作权的作品。摄影工作室为顾客拍摄照片,实际上是受顾客委托而创作摄影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按习惯而言,我国的照相馆与顾客一般是没有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所以照相馆所拍照片的著作者自然也就属于受托人即消费者。
    所以从法律层面分析,影楼拍照不给底片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拍照的底片是归属于客人所有,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拍照之后,商家拒绝给底片的或者需要付钱才会给底片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投诉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法律分析:影楼拍照不给底片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拍照的底片是归属于客人所有。习惯而言,我国的照相馆与顾客一般是没有著作权归属的约定,相片与底片应一同归属于消费者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