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盗窃或非法占有类似于自行车的物品后,一个人将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挪动藏匿在另一处公共场所,并未占为己有只是不想让嫌疑人找到,请问这违法吗?

刑事辩护
2019-06-28 00: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3.违禁品。
    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秽物品、**、内容**的宣传品等。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处罚,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
  • 公共场所,盗窃要看盗窃的金额及情节,依法:盗窃金额较大的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罚罚金;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造型、无期徒刑,这只是法律上的规定,具体建议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根据实际案情进行有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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