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父母在婚前付首付给男方买房,贷款夫妻共同还,女方要在房产上加上名字,这个父母的首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9 0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正常情况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是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房子依法不予分割;除非是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婚后当事人在房本上又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视为对于配偶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婚前所购的房子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子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正常情况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房子依法不予分割;除非是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当事人婚后在房本上又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一方对配偶的赠与,房子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当然离婚时不一定按一家一半进行分割,还要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孩子、过错方等综合考虑,一般会按分给后加名一方房门总价值的20%至50%。
    另外还要考虑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以及房产份额是?约定,是公共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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