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开庭后一直没有作出判决怎么办?

2024-01-09 0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第一次开庭没判,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法院开庭,如果没有以下情形一般会判决: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案件在法院进行审理然后第一次开庭之后,如果是比较复杂可能不会马上就开庭审理,而是需要等待第二次的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以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开庭后,法官会在审限内出具判决书;若法院案子太多时可能会延迟处判决书时间,具体的可以联系法院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开庭后,法官会在审限内出具判决书;若法院案子太多时可能会延迟处判决书时间,具体的可以联系法院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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