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新规定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1-09 01: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的最新法律规定。欠钱不还即债权债务纠纷。具体新规定如下: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4、欠钱不还的其他新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一、民法典欠钱不还的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欠钱不还的规定如下:
    (1)债务人应该在有效期限内还清自己的债务;
    (2)债务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三年的时候,过期之后人民法院不再进行法律保护;
    (3)与债权人协商之后可以分期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欠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
    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新规是这样的: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虚拟账户法院可查封、冻结;法院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老赖不得担任老板、高管等人生赢家。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